初審編輯:
責任編輯:李洪鵬
“清”的行動更加全面,為加強鎮村環境長效管理工作,深入推進村容村貌改觀,實行“每日一巡查、每月一通報、不定期督查”制度。每日由督察組對各村(居)場環境綜合整治情況進行巡查,督查到的問題要求立即整改到位。
“管”的體系日益完善,健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管護長效機制,建立村莊河道、道路、綠化、垃圾和公共設施的綜合管理和社會化管護模式。
“美”的形態更加亮麗,著力打造美麗鄉村,組織開展“美麗庭院”評選活動,教育引導農民群眾提高文明健康意識,主動參與農村人居環境管護,共同打造美麗家園。
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,深入排查解決突出問題,不斷鞏固提升整治成果,把鄉風文明作為美麗鄉村的重要內涵、治理有效作為美麗鄉村的必要條件、生活富裕作為美麗鄉村的根本追求,把打造村民人居環境作為發展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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